一、房产税概述 (一)房产税的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,依据房产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。 (二)开征房产税的意义 1、 房产税属地方税种,税源稳定,不易转嫁,为地方政府筹集资金 2、 有利于提高房产的使用效率 3、 有利于国家房产政策的贯彻实施 4、 有利于建立正常的租赁关系 5、 适当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
二、房产税的纳税人、征税范围和税率 (一) 房产税纳税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(二)房产税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,征税范围包括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(三)房产税税率 从价计征的税率为l.2%;从租计征的税率为 12%。从2001年1月1日起,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,可暂减按4%的税率征收房产税。
三、房产税的计算 (一)房产税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: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。按照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,称为从价计征;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,称为从租计征。 (1)从价计征。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%-30%后的余值计算缴纳。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。 (2)从租计征。房产出租的,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。 (二)房产税的计算 1.从价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=应税房产原值×(1一扣除比例)×l.2% 2.从租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=租金收入 ×12% (二) 房产税减免 1.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军队自用的房产 2.事业单位的自用房产 3.宗教寺庙、公园、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.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房产 5.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房产 6.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它房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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